饮汤

我出生成长在中原地区,打小就不爱喝汤,这个习惯应该和我的出生地没有关系,纯属个人脾性。

我小时候,吃东西很两极,只吃干的食物,然后喝水。像那种半流质或是食物的汤水,我是从来不吃的,这在长辈们眼中,是个极大的缺陷。在家乡,早晚经常会煮稀饭,我从来不吃;面条也是最家常的饭食,我把面捞吃了,留下半碗汤;煮水饺,北方人有句话叫“原汤化原食”,我依然只吃饺子不喝汤。

平常吃饭是没汤的,请客吃饭,才会正儿八经地做个汤,一般是在宴席最后,会上一个咸汤、一个甜汤,大家之前吃了那么多干货硬菜,最后每人一碗汤下肚叫“溜溜缝”,这样一顿饭就圆满了。

我依然只喝水。

后来离开家乡去外地读书工作,食堂餐厅一般会提供免费的汤,我从来不喝。读研时同宿舍曾有个东北女孩,她是在广州生活了两年再考进来的,她也不喝免费的汤——但她不喝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不喝太差的汤——她管食堂里提供的紫菜蛋花汤叫涮锅水汤。

机缘巧合,来广州玩,高中的同学请吃饭,同是家乡人,饭前便告诉我:广州人是先喝汤再吃菜的哦。果然,正在聊着天等菜时,见服务员捧着一大盆汤先过来了,不喝完看来是不会上菜的,对着这么一个跳不过去的环节,我也只有入乡随俗地饮上一碗了,当成任务喝下去的汤,当然是食不知味了。

搬来广州后,一次回去办手续,碰到一个广州的朋友,她聊起家乡来,说“广州有好多靓汤”,随着这句话,明显有一个吞咽口水的动作。作为一个与汤绝缘的人,我实在无法理解她对汤的情感。但是可以看出无论是广州本地人,还是曾在广州生活过或者来到广州生活的人,都对广州的汤有种谜之深情。

在广州定居了几年后,浸润在广州的汤文化中,终于把我也泡得转了脾性了。

地道的广州人梁凤莲女士写道:“广州的起居饮食历来与水亲近、与水为伍,水的灵巧善变通透澄明,三餐一宿时光流转的餐饮之道,就出落出好汤好茶的相伴相随了。”一碗广州的靓汤便承载了千年商都的文化蕴意。

市井村俚之间,不会把汤说得这么婉转美妙,他们直落汤的功效,中国自古就有“药补不如食补”的说法,那么一碗汤中,可以融汇各种食材,通过水的中介,将营养都收聚起来,又便于消化,又不会有浪费,且老少咸宜,实在是聪明的广州人最大的生存智慧。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那个女生不肯喝太差的汤了,人的口味就像生活的品味一样,档次上去了,就很难再下来。广州人的靓汤都是真材实料,大火强攻,小火慢炖,一点点熬出来的,食堂里那种滚了一滚的汤,和涮锅水还真有得一拼。

汤自古就有,不过古人说的“汤”指的是热水,而用“羹”来代指今天人们说的汤。有首很出名的“新嫁娘词”中有两句,“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能否做菜煲汤,在古时,可是考究一个新娘子是否能做合格主妇的标准。

在我眼中,每个广州女人都是一个优秀的主妇。

几乎每个广州人,都对煲汤有自己独到的心得,这种在我看来很厉害的本领,是他们从小在这种汤文化的浸淫中自然而然地学会的,是在从小看母亲煲汤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掌握的,这是一种童子功,因此汤在广州人的心里,是与母亲、家、温暖、爱等联系在一起的,像我这样成年后来广州的人,再如何学也学不到这其中的精髓与神韵的。

如果把原生文化比作烙印,那么后边再学来的东西,就像印上去的文身一样,再深入一点,也不过是刺青罢了,没有深入肌理的痛。广州的汤便是烙在广州人精神上的印迹,从对汤料中食材药材的搭配、对火候的掌控,到对汤的品鉴,都有着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精妙。

汤在广州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更因为这是一种民间文化,深深植根于市井街巷与乡野田间。

从来高手在民间,曾见过一个祖辈生活在广州的村民,是那种从未离开过土地的乡民,娶妻嫁女、走亲访友都不会超过周边100公里的范围。他的生活非常节俭简单,但每日的汤是必需的,总是提前三四个小时就开始煲汤,饭熟汤亦煲好,每人先喝上一大碗,然后把汤料捞出来,放在盘子中就是全家人的菜,吃的时候点上酱油。他在别的方面或许见识有限,但聊起煲汤来,就算是在米其林星厨面前,他也不会有丝毫怯场,讲起汤料的搭配与功效来,他肚子中似乎有无穷尽的知识,庭院中的花草树皮根茎,山上的野菜野果与野味,田间地头的动植物,无一不可入汤,无一不有特殊疗效。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广州人这种对于汤的情怀,也自不可免地进入到了广州的方言中,比如别的地方管有勇气有胆量,能率先做别人不敢做的事,称之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广州人就称之为敢“饮头啖汤”。

我初到广州时,对气候极度不适,回南天一过,天气变热,我就开始同步地起了湿疹,手心痒起来,恨不能磨皮锉骨才能解痒。

开始我是以暴制暴,怎么痛快怎么来,很快双手几乎是惨不忍睹,有经验的朋友就跟我说,你这是湿气重,要快速祛湿,可以去喝凉茶,有专门的祛湿茶。凉茶的确很有效,但是味同中药,实在是难以下咽,而且我对药总有一种警惕,觉得是药三分毒,怎么可以常喝呢?朋友说,最好的办法,就是煲点祛湿的汤,调整改善体质,最有效的食材是薏米加红豆或是用土茯苓煲汤,好喝又有效。

我拖了好长时间,终于在湿疹发作得忍无可忍时,买了土茯苓来,随意配了些肉类,丢入高压锅中,也不讲究什么用水、火候的,只是以熟烂为度,盛出一碗喝下,果然只喝了一次,便觉和缓了许多。

广州的汤救了我一条命,但我对煲汤的知识,也仅仅止步于祛湿了。

广东在以前,属于南蛮之地,许多书中都有记载,自古以来此地多瘴气,唐代文学家韩愈被贬到潮州时,曾写过一首诗《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诗中提到《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宋之问到了端州即今日的肇庆,写道“处处山川同瘴病,自怜能得几人归”。所以古人来广东,几乎都抱着英勇就义的心态,那么最终挽救了他们一条命的就是一碗汤了,药食同源,完美地解这边的瘴气之毒。

而用今天的医学知识来看,所谓的瘴气,就是因为南方多山林河流且气候炎热,产生了大量湿热蒸郁的气体,令人生病,放在别的地方,就被称为水土不服了。由此看来,我刚到广州,起的湿疹,便是中了瘴气之毒的一种表现啊。

在别的饮食文化中,汤总是居于次要地位,在宴席上沦为配角,是起辅助功能的,为了让前面的主菜更易消化,才会上一道汤。而在广州不是,汤本身就被提高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重要高度,不仅成了宴席上的头牌,还是平常餐饮中的绝对主角。所以唯有在广州,才会出现专门的炖汤店,而且广州人对于汤品的挑剔,使得那些口碑好的老店生意火到供不应求。比如各大美食小吃指南上都会推荐的达扬炖品,那一条路上有好几家炖汤店,别的店里稀稀落落地坐着几个人,他们店前总是排起长龙,店伙计忙得脚不点地,下午去得稍晚点,门前的水牌就已经翻转了好多,就代表着那些炖汤已经卖完了。

今年春节期间,特地带爸妈来这家著名的老店喝汤,给他们点的是最有特色的原只椰子汤,清甜爽口,爸妈都是第一次吃,觉得用一只椰子做碗,真有意思。老人都是很节俭的,把汤喝了个涓滴不剩,里面的食材自然也吃得干干净净,可是发现妈妈居然把椰子肉给挑出来丢弃了,我觉得奇怪,就告诉妈妈说,这个椰子肉挺好吃的,妈妈笑笑,轻描淡写地说,牙不好,咬不动了。那一瞬间,心中就似乎被什么东西突然地猛一击,痛了起来——原来汤真的是与亲情联系在一起的。

来源:《广州文艺》2018年08期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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