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

北宋王安石,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他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动改革,力图革除北宋积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国强兵,近千年来为后世中外学人和领袖所推崇。

然而,令人惋惜不已的是,王安石变法却“饱受争议”,且以失败而告终,让后世惋惜不已。那么,导致王安石变法失败有哪些祸端?

 

一、“无通识”,没取得最大公约数

著名理学家朱熹曾指出:“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朱子语类》卷一二八)这对巩固宋朝的统一、安定社会秩序、发展经济和抵御少数民族统治者的侵扰,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北宋未发生过一次政变、兵变,也未发生过动摇其政权根基的民变,出现了“百年无事”的表面承平局面。但同时存在着巨大隐患,到宋仁宗时,国库空虚,“惟存空簿”。再加上每年向辽、西夏输纳大量“岁币”(银、绢),“冗费”之弊日趋严重,酿成了“积贫积弱”的危机。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他至中年时,对北宋“积贫积弱”的危机看得很清楚,试图变法。此公出生于江西抚州临川县(今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一个官宦世家,自幼是才子。据《宋史》载,“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起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妙”。他22岁高中进士第4名后,“士大夫恨不识其面”。在名相韩琦手下任职数年后,转任浙江鄞县知县,兴修水利,开仓借粮,颇受百姓爱戴。后他走遍了今天的苏南、皖南、江西辗转为官,历时十余年。38岁时,王安石又任三司度支判官,对北宋的财政状况了然于胸,“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嘉祐三年(1058年),此公任提点江东刑狱任满,返京述职时,给宋仁宗(1022—1063年)呈上奏疏《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他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其中对吏治之弊端着墨颇多,重点提出吏治改革和教育改革的见解,培养人才。此文,长达万言,切中时弊。恰值庆历改革失败后的低潮中,朝野上下思变,让王安石名震天下。后世有学人认为,此文可与西汉贾谊的《陈政事疏》相提并论,也是其跻身“唐宋八大家”的重要代表作。可惜宋仁宗因“庆历新政”留下了沉重的心理阴影,缺乏变革雄心,同时对夸夸其谈的王安石印象不佳,故对这一篇奏疏无动于衷。

宋仁宗在位42年后驾崩,20岁的宋神宗继位,王安石机遇来了。早在神宗还仅为藩王时,就常听身边一个幕僚韩维的建言时颇不俗,问知原本是转述王安石的观点,于是对王安石颇有好感。神宗登基后,面对北宋开国100年,然“百年之积,惟存空簿”的局面,一心想改革,就召王安石觐见入对。《宋史》载:“帝问为治所先,安石曰,‘择术为先。上问,‘然则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为方今之所急也。’上深纳其言。”王安石所说“择术为先”,暨选择治国的办法、手段,是第一位。神宗感叹道:“自古的君臣,能像我和王安石这样(志同道合)的极少。”后,王安石回去又写《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奏疏,着重分析了北宋100多年来虽然能够基本上太平无事,但是弊病丛生,危机四伏,只是没有爆发而已;如果不立即改革,马上就会出现大乱。宋神宗看了王安石的奏疏后,立即在第二年(969年)的春天正式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同时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总揽变法。

岂料,宋神宗欲重用王安石变法,遭到激烈反对。

首先,王安石“狷介少容”的形象,让不少人不放心。苏轼之父苏洵,曾对王安石“不好奢华、自奉至简、衣垢不濯、面垢不洗”的放浪形骸行为很是不满,甚至直接指出“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大恶之人”。时任宰相的唐介认为王安石“议论迂阔”,出面反对,神宗为其回护道:“文学不可任耶?吏事不可任耶?经术不可任耶?”(《宋史》卷三一六《唐介传》)神宗皇帝甚至半安抚半提醒王安石,“人皆以为卿(王安石)但知经术,不晓世务”。

其次,王安石缺乏改革者博大心胸。王安石当初考中进士第四名后,同乡前辈、时任枢密使的晏殊,曾寄厚望于王安石,谆谆告诫这位晚辈:“有二语欲奉闻,能容于物,物亦容矣。”意思是说,你能容众人,众人也能容你。可惜王安石对晏殊的话不屑一听。变法伊始,从王安石对其变法持反对或异议者态度,就可知其难成事。他多年惺惺相惜的老友、朝廷重臣司马光提出异议。其实,司马光曾在宋仁宗时期就提出了免役法,其想法与王安石是接近的;更不必说司马光曾支持范仲淹改革,不算是因循守旧之人。司马光反对王安石,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确立什么样的改革目标;第二,变法的路径。王安石主张理财,司马光主张节流,成了一个重大分歧。且说司马光于熙宁三年(1070年)连续给王安石三通信函,细说新法推行过程中的流弊,娓娓剖析,长达三千余言。而王安石,缺乏容忍理性的包容,立即表现出急躁执拗的本性,仅以不足三百字《答司马谏议书》回复,且话锋犀利,不容置喙。可以看出,王安石对这位比他年长的老友、朝廷重臣司马光,确是显得很傲慢。后来,司马光和王安石之争,衍变成义利之争,甚至成了意气之争。王安石一旦权在手,就压根无为官任相的基本通识,根本不尊敬长者贤者,多听取意见和建议,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施变法初期,凡对变法稍存疑问和非议者,王安石必欲去之而后快,不稍宽贷。朝廷中大臣如韩琦、曾巩、唐介、孙周等人便向神宗建言,力陈王安石虽博学多才,但议论迂阔,懂经术而不通政务。像这样的人,担任侍从、献纳之职尚可,若使为政,必与世情人心相违戾,推恩不成,反收积怨。此不幸言中。作为一代主持改革者,王安石不仅将自己上司韩琦、富弼,举荐者欧阳修、文彥博等,假借神宗之手将其罢免;甚至把众多的朋友,如吕公著、程颢、范镇、苏轼、欧阳修、黄庭坚、张载等当时闻名于世的文人学士等,全部推向对立派。更令人吃惊的是,无私向神宗皇帝举荐王安石、对他有知遇之恩,堪为人生“贵人”的韩维,他的亲弟弟王安国,一旦对他变法提出异议,也遭到倾轧排挤,甚至流放。心胸之狭隘至此,树敌太多,怨谤盈朝,自然无法得最大公约数,就完全让支持王安石变法的神宗皇帝处于尴尬的境地。这就埋下了变法失败的第一个祸端。

王安石虽然明白,当时积弊深重,不下猛药已无法疗救;也更清楚,他推行新法的权力仅仅来自宋神宗对他的一时信任,而没有取得宋神宗及朝中重臣长久信任。他一旦失去这种信任,被授予的权力可以随时被收回。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刚受命任参知政事,就采取激进式变法。他在七、九、十一月,每隔两月连续三次下令推行均输、青苗、农田水利等一大批改革法令,涉及当时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其广度和深度,都是北宋立国百年来前所未有。无论乡村佃户小民还是地主富豪,无论城镇贩夫走卒还是坐商大贾,无论些小胥吏还是朝廷高官,整个社会各阶层,都被卷入其中。按说这些涉及全国百姓经济民生的法令,应经长时间的缜密顶层设计后,再试点完善,后逐步推广。然而,王安石密集推行新政,超出了全社会的承受能力,种种乱象的产生遂势不可免。王安石激进冒进式变法,为变法失败埋下第二个祸端。

 

二、小人竞进,变法成“不适之策”

再好的改革变法政策,关键是需要可靠正派无私的官员去落实。这就不仅对实施落实改革举措的干部人品及私德要求很高,唯有如此才能服众,且无私不打折扣地全面执行改革变法政策,保证不走样。

王安石虽然也意识到了吏治将成为改革成败的关键,但其重要的支持者,竟然“小人竞进”,有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品私德多有问题。为此,苏洵专门写了一篇《辨奸论》,对王安石提出警告,“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但王安石依然听不进不同意见,一意孤行重用这几人。这些宵小之徒,在当时与后世皆声名狼藉。王安石重用的邓绾,竟然口出狂言:“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还有章惇、蔡京等人,在崇宁直至靖康长达二十多年中推行所谓“新法”,实际上已经完全变质,成为残害百姓的工具;至于蔡京等人,在官场更是排斥异己、倾轧报复,甚至倒行逆施,以至国势日危,成为真正的亡国祸首。后来,大凡王安石重用的那些人,多被列进了官修正史《宋史》的奸臣传中。“小人竞进”,为王安石变法失败,埋下第三个祸端。

变法伊始,百废待兴。推行变法行政运作体系,从上到下必须要有大批学习讨论试行完善推广的官员。岂料,三司条例制置司,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成立,四月即派遣刘彝、谢卿材等八人巡行全国,考察农田水利、赋役,企图事繁而速成。于是,一方面大批的新锐之士,纷纷加入推行新法队伍。这些新锐之士,不仅未经全面训练熟悉新法,且多为书生不周知民情,推行新法自然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依靠原有的地方官吏,多为官场“老油条”胥吏,可谓四处钻营结党营私者比比皆是。此类官吏,未经整顿和训练,遣派差役利用新法漏洞,因缘为奸,上下其手,自然弊端丛生。王安石设计的变法政策,到了州县地方层面,往往演变成口号治国。陆佃从越州归,当面劝告王安石说:“法(新政)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暨新法在推行过程中,完全走了样。更为严重的是,各级胥吏竟然以新法为抓手,借机敛钱,寻租行为盛行。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第四个祸端。

首先看王安石最为得意的创新之举,众所诟病的“青苗法”之“不适”。当时,整个社会贫富差距急剧扩大,地主豪强肆无忌惮兼并土地,广大贫困农民纷纷破产,民间高利贷猖獗,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每年青黄不接之时,贫苦农民为了维持生活和生产,常向地主豪绅乞借高利贷。于是,“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王安石推出“青苗法”,主要目的是为了济贫困、抑兼并、促生产,自然较富户为低,不可谓不善。想不到,那些地方胥吏与地主豪强勾结,公然设计谋变本加厉对贫困农民上下其手,“青苗法”居然成了官方高利贷。这就是王安石没想到的“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恐鞭菙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

王安石强行推行“青苗法”,结果非但没有便民利民,反倒成为一项扰民乱政之举。

其一,“青苗法”推行时,虽然朝廷明文规定取息2分,“而施行之际则不然也”,许多地方明令取息3分,甚至更多。司马光为陕西路青苗钱算过一笔账,农民得青苗钱“陈色白米1石,却将来纳新好小麦1石8斗7升5合,所取利近1倍”。

其二,“青苗法”推行时,官吏向百姓强制摊派。王安石在全国广泛推广推行“青苗法”时,虽然也考虑到推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制定了许多相关规定,如:民户自愿请贷,“不愿请者,不得抑配”;归还之时,或缴纳粮米,或缴纳时粮价贵亦可缴纳现钱,“皆许从便”等,可谓也比较完备。但州县官吏“务以多散为功”,更为了捞取好处,“故不问民之贫富,各随户等抑配与之”。强制摊派引起人民不满,“民间喧然以为不便”。

其三,新法推行的过程成了地方官吏从中捞取好处、雁过拔毛的机会。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贫民向官府贷款,要经历申请、审批、还贷等诸多环节,每一环节都成关卡,“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胥吏千方百计设门槛捞取“好处费”累加起来,甚至比私人高利贷利息高许多。“闾胥里长于收督之际有乞取之资”,因而借青苗钱者在出息3分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破费。正如苏轼所说:“又官吏无状,于给散之际,必令酒务设鼓乐倡优或关扑卖酒牌,农民至有徒手而归者。但每散青苗,即酒课暴涨,此臣所亲见。”“虽兼并之家乘饥馑取民利息,亦不至如此重”。

其四,官府胥吏逼债比民间放高利贷者手段更严酷。官府掌握专政的机器,农民还不出钱,官吏们则“鞭笞必用”。苏轼对此就颇为不满,并发而为诗:“我是朱陈旧使君,劝耕曾入杏花村。而今风物哪堪画,县吏催钱夜打门。”如此做法,农民更加难以忍受。

再看助役法出台后,挑担卖水、理发刮脸、烧水卖茶的街头谋生的升斗小民,不交免役钱都不许摆摊设点。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甚至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

第五保甲法推行后,胥吏勾结豪强大户转嫁赋税和兵役,平民百姓之家,不仅要缴纳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还有被抽去服兵役,面临着双重压力,四处躲逃,惶惶不可终日。民间发生了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

王安石变法,让权力的猛虎冲出笼子疯狂鱼肉百姓,各类贪官污吏、凶兵恶卒,假公济私、盘剥百姓。“青苗法”实行“20年,因欠青苗致卖田宅、雇妻卖女、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

 

三、“不周知社会”,新法竟然成为民害

王安石变法,其实施过程中弊端重重,达到的效果和王安石本人设想的目标及皇帝“抑兼并、济穷困”的初衷相去甚远。然而,王安石并没有真正给予高度重视,冷静下来修订完善,重整官员队伍,来保证变法推行到底不走样变形。可是,这位拗相公,依然一意孤行、掩耳盗铃、置若罔闻。如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府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明代第一才子杨慎,甚至对王安石私德评价是“古今第一小人”。直到熙宁六年(1073年),王安石才认识到推行新法不当,完全变了样。他针对当时变法导致的异议纷纷的局面,不得已给神宗皇帝上“五事札子”,指出相对于其他新法,免役、保甲、市易三法“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害;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试图让“青苗法”等其他新法能够得以继续推行。王安石不恤人言,刚愎自用,不承认征利害民加以修正,是变法失败的第五个祸端。

然而,王安石想修订变法,也为时已晚。熙宁七年(1074年),天下大旱。一个曾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宋神宗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实在是惨不忍睹。因此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而且郑侠还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请将臣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这让神宗大受震动。据说他观图以后心如刀绞,“反复观图,长叹数四,袖以如内。是夕寝不能寐。”两宫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更是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苏辙、韩琦等官员接连上书,指责王安石变法的弊端。终于,神宗痛下决心停止变法,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史称,诏下后,“民间欢叫相贺,是日,果雨”。

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先于熙宁七年(1074年)被罢相。其后虽复职,但为时甚短,熙宁八年(1075年)又再度罢相,王安石从此隐居南京钟山半山堂,抑郁而终。

反思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既有其焦虑不安激进执拗的性格因素,更有其用人不当惹祸端。一代伟人毛泽东在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评论道:“王安石,欲行其意而托于古,注《周礼》,作《字说》,其文章亦傲睨汉唐,如此可谓有专门之学者矣,而卒以败者,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之故,而行不适之策也。”毛泽东将王安石变法失败,表面原因归咎于“行不适之策”,深层次原因总结为其本人“无通识”“不周知社会之故”,可谓振聋发聩之言。

作者:西安市文史学者,三秦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

来源:《文史天地》2019年03期   李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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