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史、霸史、别史和杂史

正史

正史是封建时代官方钦定为正宗的史籍,以各家对正史的注补校订之书为附庸。正史之名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的《正史削繁》,至《隋书·经籍志》将《史记》、《汉书》等以帝王传记为纲的纪传体史书列为正史,居史部书之首,后世相沿不改。清乾隆年间,遂诏定自《史记》至《明史》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为正史,并确定凡不经皇帝批准的史书均不得列入。也就是说,凡是列入正史类的史籍,都是经过严格选择的,不是所有纪传体的史书都可以列入正史类。同时,历代列入正史类的史籍,也并非仅有纪传体史书一种体裁,一些编年体史书,在有些朝代也被列入正史之中。

霸史

霸史指凡记载称霸一方、割据一地的非正统政权历史的史书。霸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中,《隋书·经籍志二》中云:“自晋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窃号……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后魏克平诸国,据有嵩、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如《十六国春秋》,既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材料,也是北魏崔鸿所著的一部霸史。《隋书·经籍志》将史部区分为十三类,有关十六国史的著作大都列入霸史类。

别史

别史是区别于正史、杂史,私撰纪传体记载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如《东观汉纪》、《东都事略》、《大金国志》以及《通志》等史书都属于别史。由此可见,别史实际上是正史类史籍的重要补充部分,乃正史之别支,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别史类叙》中才有“犹大宗之有别支”的说法。别史之名,创始于南宋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用以著录“上不至于正史,下不至于杂史”之书。其后《宋史·艺文志》《千顷堂书目》《四库全书总目》等均有此项。

杂史

杂史泛指我国古代私家著述的史书,是以记载带有掌故性见闻为主的史书。它不同于纪、传、表、志等体例齐全的正史,也不同于关系一朝执政的别史。它不受体例限制,博录所闻,虽杂荒疏浅,却可弥补官修史书的疏漏与不足,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史等类别。《隋书·经籍志·杂史叙》中说:“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由此可见,杂史大多可以成为正史的补充,尽管所记内容并不一定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但我们也可以借助杂史了解到一些事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猜测到在正史春秋笔法似的文字下面还隐藏了哪些历史真相。

来源:《国学》2010年08期    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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