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6月22日,当时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给行政院发电文称:“着自本年十月一日起,全国一律改为靠右行走。”
《古礼》曰:“道路男子由右,妇女由左,车从中央。”唐代则有车辆靠右行驶的规定,“以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但这些规定并没有普遍实行,也不具有延续性。真正意义上的交通规则的产生是汽车出现之后。
19 世纪后期开始,中国南方的一些省份和城市,例如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受英国的影响,普遍靠左行驶;而山东、直隶等北方省份,受美国等国的影响,大多采用右行规则。直到20 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新生活运动”,规定车辆都得靠左行驶,而东北等日本占领区也采取左行规则,全国范围内的规则才基本得到统一。但为何在10 年之后,又要“一律改为靠右行”呢?
美军制造的难题
抗战期间,汽车多由美国输入。美国公路交通规则是靠右行驶,因此美国的车辆到中国后,必须对方向盘及灯光进行改装,而这需要大量的改装费用。故节省改装费用,亦为改靠右边行驶理由之一。
抗战期间的后方大城市和抗战胜利之初的上海、天津、成都、重庆等城市,都驻扎了一定数量的美军。美军不习惯中国靠左行驶的规则,事实上,也确实是有美军军车肇事发生。为了“方便”美军,当时的国民政府进行了交通规则改革。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给行政院发的电文里,也如此阐述改革的原因:兹为节省改装,减少肇事起见,亟应修改。
除此之外,适应“世界趋势”也是改革的重要原因。1945 年9 月10 日,内政部给四川省政府的电文声称:“查车行改靠右行驶,行人仍靠左走,诚为适应世界趋势之举。”以当时情况而论,世界各国靠右行驶确为多数。因此,中国改为靠右行驶,也就是适应了世界趋势。
全国一致转向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这封电文,拉开了“一律靠右”改革的序幕。行政院接令后立即着手办理,制定了《改进市区及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新法规定:
车辆一概靠右行驶,转弯时除交通警察特准外,一律靠右边顺转;
人兽力车应紧靠右边,单排顺序行驶,不得超越争先;
后车需要超越前车时,必须先鸣喇叭,得前车用手势表示许可超过时,方可在前车左边越过。
与此同时,为适应此项改革,国民政府还绘制了全国公路行车路线示意图,其中包括行车靠右示意图、超越前车示意图、叉路口顺右拐弯示意图。
另外,为保证靠右行驶改革安全稳妥施行,国民政府还制定了汽车限速规则,规定汽车行车在市区及人口稠密交通繁忙之处最高速度,以每小时20 公里为限,其他地点,小型车辆以每小时50 公里、大型车辆以每小时40 公里为限。
车辆“一律靠右”,而对公路上的行人,国民政府最初设想是“行人仍靠左走”,其理由一是民众已有靠左走的习惯。二是政府认为车与人相对而行,易于避让对方。但后来有人提出意见:车辆靠右,行人靠左,如车与人相对而行,不就是用车去撞人?因此此项规定做了调整,规定如有人行道,行人须走人行道,不得走行车道;如无人行道,行人靠边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忙于战后工作,难以顾及其他,军事委员会于9月初通令各省政府、战时运输管理局、交通部,公路车辆靠右行驶改为1946年1月1日起实行。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制定了相应的交通规则并广泛宣传。
城市居民由新奇而渐渐习惯了“一律靠右”的行驶方式,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沿袭了这一规则。
来源:《传承》2010年13期 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