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年7月11日,即明朝永乐三年六月十五,郑和率领他浩浩荡荡的船队驶向西洋,史称“郑和下西洋”。以此为开端,郑和的远航活动总共进行了七次,直至郑和本人在航海途中去世。
600多年来,关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众说纷纭,有的说是为了寻找建文帝,《明史·郑和传》中所载:“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觅踪迹”;还有说是为了宣扬大明帝国的武功,“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也有说是为了发展朝贡贸易,营造万邦来朝的盛世。
但如果将郑和下西洋与西方的大航海运动做一比较,或许会发现二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点。如果说对香料的迫切需求引发了哥伦布、达·伽马和麦哲伦的冒险远航,那么发生在同一时期的郑和航海也免不了这种时代特征。换句话,香料也是郑和下西洋的秘密——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就是“透过官营贸易与推动朝贡贸易,实现苏木和胡椒的供给”。
在中国历史上,香料贸易也极其悠久。丝绸之路开通后,中国一方面出口了大量丝绸,另一方面也导致许多“番货入华”,主要就是香料。
汉代文献中提到外来的苏合香,到南北朝时期,日南和天竺的香木、安息的苏合香、大秦的熏陆香,陆续被运入中国。香料进口量日增,使其从达官显贵的奢侈品,逐渐成为市井日常的消费品。唐朝鉴真和尚路过广州,发现这里“停泊着婆罗门、波斯人和马来人的大商船,不可胜数,满满地装着香料、药品以及一些稀有、珍贵的东西,这些货物堆得像山一样”。
唐大历十二年(777年),权倾朝野的宰相元载倒台,从他家中抄出胡椒八百石,约合现代计量的64吨,一个火车皮都装不下。这让元载在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明朝廉吏于谦讽以“胡椒八百斛,千载遗腥臊”;清人丁耀亢在《天史》中感叹:“人生中寿六十,除去老少不堪之年,能快乐者四十多年耳。即极意温饱,亦不至食用胡椒八百石也。惟愚生贪,贪转生愚。黄金虽积,不救燃脐之祸,三窟徒营,难解排墙之危,事于此侪,亦大生怜悯矣。”
宋代海外贸易繁荣。南宋时,关税收入占到岁入的20%强;仅香料税收一项,最高时竟占整个财政收入的10%。因为香料利润高,所以被列为“禁榷”专卖品的一类;掌握了独占权,政府对香料加以收购后再行转卖,获得暴利。宋元时代,从海外进口的商品以“香药”为主,尤其是产自东南亚的沉香和乳香。
南宋末期,著名的阿拉伯海商蒲寿庚担任市舶司提举,这种亦官亦商的身份,使其垄断泉州香料海外贸易近30年。蒲寿庚“以善贾往来海上,致产巨万,家僮数千”。蒲寿庚拥有大量海舶,这些海船在最后宋元决战时,直接改变了双方的力量对比,导致了宋朝的灭亡。1973年,在泉州后渚港发掘出水的一艘南宋远洋货船,载重量达200多吨;船上香料遗存丰富,有降真香、檀香、沉香、乳香、龙诞香、胡椒等。一些学者认为,这艘海船可能是蒲氏家族的香料船,至少与蒲家香料贸易有密切的联系。
在1470年之前,来自班达群岛的香料更多是出口到亚洲,尤其是中国,而非欧洲市场。马可·波罗曾宣称,在亚历山大城,每有一艘意大利船停泊,同时就有100艘满载香料的商船在泉州靠岸。在蒲寿庚之后,蒲氏家族主宰泉州海运长达100多年。元末明初,蒲氏家族遭到清算,但泉州仍是接下来郑和船队远航的主要港口。
作为一场规模浩大的航海运动,郑和下西洋的壮举无疑与香料有很大关系。蒙古人统治中国时,胡椒被大量用作肉类的防腐剂及调味料,促成胡椒消费的普及。到明初,已成民生必需品。苏木常用作红色染料,宋元时期推广棉花,明时棉布已很普及,苏木作为棉布最好的红色染料,全部依靠进口。苏木和胡椒都是人们衣食所需,价值极高,郑和的远洋活动显得有利可图。但随着后来几次航海活动影响越来越广泛,人们发现不用远赴印度洋,在东南亚即可得到苏木和胡椒时,官方大规模的远洋航行便停止了。
明代时,胡椒和苏木在中国属于奢侈品,朝廷甚至用胡椒和苏木来替代薪俸。明宪宗时期,“北京和南京的官员,前半年发白银,后半年发苏木和胡椒。”据说当时的胡椒与苏木比黄金还要贵重;而郑和下西洋时,胡椒在中国的价格是原产地的10到20倍。郑和船队输出丝绸、瓷器等,输入香料等,“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其来也,又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真是一本万利。
按照一种比较普遍的说法,郑和下西洋因为经济上的失败而最终被放弃,但如果考虑到香料经济的暴利,那么就有必要重新审视这种论断。毕竟郑和下西洋并非一次两次,而是持续不断地进行了七次。至少在早期的几次远航中,郑和船队是名利双收的。史料中也称郑和下西洋使“贫民致富”,而奢侈品“国用充足”。郑和多次下西洋,从海外带回大量的香料,这些香料常常被当作珍稀的中药材使用。郑和船队采购的商品中还有一种叫苏麻离青的矿石,它产于中东,是制造青花瓷器所必须使用的一种青色调料,在中国非常稀缺昂贵。
郑和下西洋后,大量胡椒、苏木的输入“充溢库市”,明朝以此折赏和折俸,特别是折成文武官员、军士人等的俸禄,一直到成化七年(1471年)才用完,持续半个世纪之久。《明英宗实录》卷十五记载:“正统元年(1436年)三月甲申,敕(南京守备太监)王景弘等,于官库支胡椒、苏木共三百万斤,遣官运至北京交纳。”郑和下西洋结束(1433年)三年后,南京官库中至少还有300多万斤胡椒苏木。朝廷以香料作为货币代用品,以解救钞法败坏的危机和货币政策的失败,时人评价是“不扰中国之民,而得外邦之助”。
不可否认,郑和下西洋有猎奇的成分,为皇帝搜寻外国的奇珍异宝。对中国来说,胡椒和苏木属于珍奇,也就非常好理解。因为郑和大量采购胡椒和苏木,这也使得盛产胡椒和苏木的满剌加成为远东最大的商品集散地。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图泰(1304-1377年)曾游历到此,他在游记中写道:“沿河的树木都是肉桂树和苏木,这是当地的劈柴,我们一路上就用它烧火煮饭。”可见当地香料之廉价。不过在中国则是物以稀为贵,后来胡椒和苏木大量涌入中国,这些香料也就逐渐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到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时,靠贩运香料或许已经难以取得像以前那样的暴利。
胡椒从海外大量涌入中国,市场趋于饱和,胡椒价格开始持续走低。两个世纪之后,西方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到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把来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给股东,带来市场价格的低落,而英国皇家也曾因积存胡椒太多而倍感棘手。
郑和船队采购的胡椒、苏木后来大量积压,为了清理库存,朝廷便想出了“折赏”“折俸”的办法。在具体折算时,折价往往会高于市场价,这就等于扣减了官吏的薪俸,势必引发官僚群体的不满。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胡椒的市值已经低于0.1两/斤的情况下,折俸时仍取洪武年间0.2两/斤的价位,而宣德九年(1434年)的“折俸”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1两/斤。这种折算几乎等于将官俸标准下降了90%。终明一朝,通过“折俸”克扣工资的做法从未停止过。与其他朝代相比,明代官吏薪俸原本就不高,如此一来,郑和下西洋就成为众矢之的,以至于后来连一份官方档案都未能保存下来,据说是被愤怒的官员付之一炬。
明朝初期海禁甚严,片木寸板不得下海;郑和下西洋虽属朝贡贸易,但无疑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壮举,来自海外的大量信息传播到社会,引发了民间向海外发展的冲动。通过郑和带回的香料等异域奢侈品,人们发现海外贸易利润之高,远非国内生意可比,甚至高达几十倍上百倍,这必然刺激了民间进行航海贸易的冲动和热情。郑和以后,私人商团纷纷下海,华人遍布整个东南亚,使明朝的海禁名存实亡。因为所谓的海禁法令,国家不能合法征税,走私贸易利润非常可观。
明代在永乐以后逐渐变成一纸空文的海禁法令,唯一结果就是把海外贸易的高额利润全部拱手让于私人。到了晚明,海外贸易已经繁盛之极,以至于海盗群起,倭寇来袭。张燮《东西洋考》记载:“成弘之际,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奸人阴开其利窦,而官人不得显收其利权,初亦渐享奇赢,久乃勾引为乱,至嘉靖而弊极矣。”
宣德八年(1433年),郑和在古里去世,享年62岁。古里(即今印度科泽科德)是印度西海岸一个重要的海港城市,那里出产的豆蔻、肉桂、生姜、姜黄,尤其是胡椒等香料,这使其成为东西商人最愿意光顾的大型香料集散地,即所谓“西洋诸番之会”。
在郑和去世65年后,达·伽马驾驶着第一艘欧洲帆船来到了这里,其目的也是为了香料。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在香料市场上,中国买下了绝大部分份额,而欧洲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欧洲人不得不长途跋涉,且还要经许多中间商之手,才能获得余下的份额。”
来源:《文史天地》2018年06期 杜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