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花号公约》诞生始末

《五月花号公约》的签订

大约500年前,一艘在海上航行了65天的船终于靠岸,停在美国东北部一个半岛的海角上。在这艘船到来后,这个籍籍无名的海角与这艘破败不堪的航船一起载入史册。宗教纷争作为再度离开的原因。在他的记述中,他一再肯定荷兰人表现出flower这里是普罗温斯顿(Provincetown)的鳕鱼角(Cape Cod,又译科德角),这艘名叫“五月花(Mayflower)”的船上签下美国法律史上第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五月花号公约》。这份公约被视为美国宪法的前身,它奠定了美国精神的基石。这艘船上走下102名乘客。他们中间只有一半的人活过了第一年冬天,但他们的后裔占到当今美国人口的12%,有超过3500万的美国人可以将族谱追溯到这批乘客,其中包括亚当斯父子、布什父子、富兰克林·罗斯福、格兰特等9位美国总统,还有著名诗人朗费罗,韦氏辞典的编纂者韦伯斯特、演艺明星玛丽莲· 梦露、设计师蒂凡尼等人。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血源上,这艘船的乘客都举足轻重。如此显赫的历史地位让这群人显得更加神秘莫测:他们是谁?他们为什么要签这样的协议?

协议本身的线索有限,上面只有41名男性乘客的签名。签约之前,这些名字几乎不见经传。这102人中,一半是因宗教原因出走,想在天涯尽处建立基督之国(Kingdom of Christ)的异教徒,一半是因经济原因远行,想去新大陆寻找“钱”途的冒险者。他们同船不是因为他们凑巧买了同一艘船的船票,而是因为一群野心勃勃的冒险商人。

这些来自伦敦的冒险商人有着和异教徒相近的宗教倾向,但不似后者那么极端。他们把美洲殖民看作宗教机会和经济机会,既可以传播信仰,又可以获取暴利。当他们听说囊中羞涩的异教徒们计划出走美洲时,主动表示愿意出钱出力。1619年,双方在荷兰莱顿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异教徒在到达美洲后7年内,以其劳动和贸易所得回报冒险商人投入的资金。可是转过年后,利欲熏心的冒险商人们要求修改合作条款,加重盘剥异教徒,同时再招募一批开荒者同行。新条款对于异教徒来说几乎等于奴役,无法接受。几番信函协商未果, 莱顿的异教徒便派出两名代表专程前往伦敦商谈。因为担心耽搁航程,代表们在未经莱顿教徒同意的情况下接受了极为不利的新条款, 冒险商人这才开始着手准备远行一事。

这次协议变更事件让异教徒们有了防备之心,他们变卖家产,凑钱买了一艘名叫“速进”号的小船。这样做有三重目的:一是可以与其他开荒者分开,自乘一船;二是到达美洲后方便出海捕渔;三是万一美洲不宜居,还能有船回来。1620年7月底,载着一船异教徒的 “速进”号驶离荷兰,前往英国,去与他们此前留在英国的教友以及冒险商人招募的另一批开荒者汇合。无奈天不从人愿,“速进”号在到达南安普敦后不久就抛锚了。经过两次修理,时间已到9月初,再不启航,就会错过航海季节。在确认短期修复无望后,异教徒们只好忍痛放弃重金购买的“速进”号,转乘由冒险商人提供的“五月花”号。自此,把朝圣者们带往理想国的重任就由“五月花”号的克里斯托弗·琼斯(Christopher Jones)船长和他的船员们一力承担。

“五月花”号比“速进”号大三倍,但异教徒们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里有他们不愿意见到的人——那些冒险商人招来的开荒者。这些人视异教徒为异类,异教徒则称这些开荒者为 “异见者”(stranger),后人把他们统称为朝圣者(pilgrims)。双方原本互不待见、各自为政。 异见者中的激进分子每遇到异教徒必是冷眼与咒骂,有时甚至拳脚相向,异教徒们避之唯恐不及。在得知必须与异见者同船的消息后, 不少异教徒彻底丧失了继续前行的信心,宁可放弃已经为之倾家荡产的朝圣之旅,也不愿与异见者同行。异教徒人数从原来的125人锐减至50人左右。留下的人听从其精神领袖的教导,在不断地退让、隐忍与祷告中寻求与异见者和平共处。历史的吝啬和慷慨都在它的吊诡之处,异教徒忍辱负重的苦境竟为日后福祉埋下伏笔。不得已的共同生活迫使原本不睦的双方学习如何共处,这为他们下船后的共同生活奠定了基础。

1620年9月6日,在经历了协议变更、生活无着、船舶毁损、同道中途离开等系列变故后,朝圣者们终于向着美洲出发。因为遭遇湾流和飓风,“五月花”号的平均时速只有2英里。尤其糟糕的是,由于当时的导航设施简陋, 琼斯船长只能计算出纬度,或者是数英里误差范围内的南北方位,但无法计算经度或东西方位。在与恶劣天气苦斗数周之后,琼斯船长只是模糊地知道到达大陆的大概距离。他知道 “五月花”号现在哈德逊河口附近,距离原定的目的地——弗吉尼亚还有200多英里。可是时间不等人,天气也堪忧。船上食物已然短缺,存储的饮用水也快要见底,更有多名乘客和船员染疾,不适合继续航行。考虑到这些不利因素, 琼斯船长决意尽早靠岸。于是他指令“五月花” 号平行向西行驶,到达距离最近的鳕鱼角,并在这做出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结束航行,就近登陆。

登陆点的突然变更引出一个意料之外的法律问题。按照朝圣者手中的特许状,他们与弗吉尼亚殖民公司签订的开发协议只适用于哈德逊河以南的弗吉尼亚地区。这意味着,琼斯船长选择的登陆点不在协议范围内。得知此讯后,部分“异见者”发表了反叛性言论。他们认为,一旦他们登岸,他们就不再受制于之前与弗吉尼亚公司签订的协议,不再受英王辖制,成为彻底的自由人。这些言论引起了异教徒和其他异见者的不安。一个无政府社会固然有自由但更有风险,固然不受英王约束,但也得不到英王保护。他们深知,一旦下船,单个的自由人有可能瞬间就被诡异莫测的陌生环境吞噬,饥荒、疾病和神出鬼没的印第安人随时都有可能夺去他们的生命。根据最早的殖民点——詹姆斯顿(Jamestown)传来的消息,第一年去的108人死了70人;之后的6个月里, 500人中又有440人丧生;1619-1622年间,弗吉尼亚殖民公司派出的3600人中仅有600人幸存。在冷峻残酷的自然环境面前,合作成了解困的不二法门,可这种无奈的合作又该如何实现?

多数历史学家认为公约的起草者是约翰· 卡弗(John Carver),他是此前赴伦敦与冒险商人谈判的异教徒代表之一,是“五月花”号乘客选出的第一任总督,也是第一个在公约上签字的人。在画家费里斯(Jean Leon Gerome Ferris)绘制的名画《五月花公约的签订》里,唯一端坐在桌旁注视人们签字的是衣着考究的异教徒威廉·布鲁斯特(William Brewster)。画中的布鲁斯特身体前倾,目光落在签字人的笔尖,仿佛是在验看签字是否正确。这些信息都彰显了异教徒在订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问题是,异见者与异教徒的人数相当,且在生活中一贯表现强势,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却甘心俯首贴耳?

答案只有一个,力量不足。满船乘客中,异见者与异教徒虽然各占一半,但双方的力量却远没达到势均力敌的程度。这些异见者是冒险商人招来的一批出身低微,有勇无谋的冒险家。他们只是因利而聚的偶然集合,各自的立场、脾性也相差甚远,总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与他们对峙的异教徒则是一个信仰坚定、理想远大的群体,其中不乏能言善辩、远见卓识之士。更重要的,这些异教徒已经共同生活了十数年甚至数十年,彼此之间建立起了非同寻常的精神联系。如果说异教徒是铁板一块的话, 异见者几乎是一盘散沙,根本不具备分庭抗礼的能力。

首先,双方的精神力量相差悬殊。这些异教徒来自英国新教的分离派。为了保住自己的信仰,他们宁可离乡背井,远涉重洋。1607— 1608年间,在他们的精神领袖约翰·罗宾森(John Robinson)牧师的带领下,有100多名分离派信徒迁居荷兰莱顿。尽管屡遭挫折,现实生活困难重重,他们心中始终燃烧着热望, 憧憬着在世界的某一个远方建立起基督之国, 将上帝的福音发扬光大。他们知道这是一个宏伟浩大的工程,哪怕只是做块铺路石也心甘情愿。凭借着坚定的信仰,分离派克服了种种常人不可想象的困难,一路风霜雪雨、披荆斩棘才出现在异见者的面前。这些异见者赴美的动机虽然各不相同,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的精神驱动力无法与异教徒匹敌。异见者们大多只是为了一己私利,而异教徒们是为了超乎个人的伟大理想。他们外表谦卑、内心强大。他们虔诚地相信,《启示录》预言的由圣徒治理的新千年即将开启。内心生发的精神力量会铸就无所畏惧的坚定意志,会激发无所不能的超凡智慧,这些都是异见者们无法企及的。

其次,双方的智识力量相差悬殊。异见者大多出身低微,没有受过良好教育。异教徒的教育背景原本也不见得优越,但因为其中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杰出人士,他们在讲经布道的过程中对信众进行了再教育,从而提升了整个群体的智识层次。这个团体的两位核心人物——约翰·罗宾森和威廉·布鲁斯特均毕业于剑桥大学。罗宾森是分离派自主选出的牧师,学识渊博且能深谋远虑。在阿米念派(Arminians) 兴起并席卷荷兰全国之后,分离派屡屡被要求与莱顿大学的教授们就宗教问题进行辩论。罗宾森慨然前往,他的善思与雄辩使他在数次论战中均立于不败之地,为他的群体赢来了更多人的热爱与尊重。在荷兰的12年间,分离派过着充实而不受打扰的精神生活,人数也翻了三倍,达到400人左右。尽管如此,罗宾森等人还是从现世的安稳中看到了未来的隐忧:首先, 艰苦的生活环境会削弱他们这个教派的吸引力。在这十几年间,有不少人因为不堪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和种种生活不便而离开。甚至有人说,宁可在英国蹲监狱也好过在荷兰当自由人;其次,尽管留下来的人们欣然接受这些艰难困苦,但随着他们年岁渐长,生活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只怕到那时他们既无法应对,又不能逃脱;最后,他们的孩子们过早承受生活的重担,导致年纪轻轻就已羸弱不堪。还有些孩子受到荷兰不良习气的影响,开始腐化堕落。 更令他们焦虑的是,1619年的欧洲上空有彗星划过,这在占星师看来是战争的信号。一旦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占领荷兰,分离派将永无宁日。几番讨论下来,分离派做出了极具远见的惊人决定,迁往尚未开化的新大陆。率队前往美洲的布鲁斯特是分离派的元老,他曾经担任伊丽莎白女王的国务卿助理,是朝圣者中唯一有过政治、外交经验的人物。和罗宾森一样, 布鲁斯特也是分离派信众时常求助、寻求指点的对象。罗宾森本人虽然没有前往美洲,但他一直与旅途中的分离派保持信函往来,时时提供指点。异见者中却没有这样的精英人物,他们的自身学识与见解不足与异教徒匹敌,也没有外援可以提供智力支持。

最后,双方的组织能力相差悬殊。异见者是冒险商人们招募来的散兵游勇,彼此并不熟悉,更无组织可言。分离派则是一群共同生活多年,已形成紧密的精神、生活纽带的亲密教友。这些年来,他们一直以罗宾森等人为核心, 统一决策、统一行动。不仅能制定周密的计划, 而且能全力以赴地执行。他们想到的最佳方案是拿着英王关于宗教自由的特殊许可去弗吉尼亚,这样既能得到英国的庇护,又能避免英国的宗教迫害。方案一经确立,他们即开始全员行动:一面着手动用上层关系去获得特殊许可,一面精心挑选首批派往弗吉尼亚探路的先遣队成员。入选的人里有裁缝、鞋匠、油漆匠等各种技师,大多是约翰·卡弗这样的中青年生力军,这都是为了能够尽快在新大陆安居下来。“五月花”上的分离派正是这些经过甄选的先遣队,他们的目标高度一致,且早已形成了良好的分工合作关系。这样一来,在全体乘客讨论何去何从时,异见者的意见往往支离破碎, 而分离派的意见如出一辙,必然获得最多数票。

异见者们,哪怕是平时飞扬跋扈、言辞激烈的异见者此时也深知与分离派合作是唯一的出路。于是,规划登陆后的生活图景就成了分离派的任务。今天看来,《五月花号公约》是分离派向历史提交的奇迹般的完美答案。可这一神来之笔又是如何得来?他们怎会想到通过订立契约来组建新社会?

对于其他宗教派别,契约社会可能是天方夜谭;对于分离派,却几乎是天经地义。作为崇尚独立、自治的新教教徒,源自《圣经》的契约精神早已浸入他们的血液与灵魂,在他们眼里,婚姻是夫妻之间的契约,信教则是上帝与人之间的契约,作为他们精神领袖的牧师也是由信众民主协商选出。因此,在构想一个新政府的产生基础时,订立契约成为他们走出困境的自然选择。难能可贵的是,分离派虽然都是虔诚甚至狂热的新教徒,但饱受宗教迫害之苦的他们并不强求异见者的归化。荷兰的生活经历让分离派体会到了政教分离的好处,他们的宗教理论也认可了这种与宗教分离的世俗政府的合法性。因此,他们构想的新社会不以统一信仰为条件。

异见者们纵然不愿意生活在像分离派这样极端的宗教群体的领导之下,但这总好过葬身险境。更何况,分离派主动搁置了宗教争议, 并没有提出信仰方面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合作得以可能。于是签署一份由分离派起草的协议,并选出一位分离派的总督也成了顺理成章之事。

公元1620年11月21日(时人采用朱利安历法,日期记为11月11日)清晨,朝圣者们聚集在“五月花”号的大舱里,41名男性乘客顺次签下了历史上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

“……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民众政治体。为了更好地落实、维护和发展前述目标,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将不时被制定、颁布或设置,只要其最符合、最利于殖民地的普遍福祉,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这份寥寥数语的草签文件是人类文明史上第一份真正的社会契约,也是将契约作为政府权力唯一合法来源的实例。它本来只是一群人基于对无常命运的恐惧而定下的权宜之计。 未尝想这颗意外撒下的种子日后会长成参天大树,荫蔽数世,滋养亿人。这份文件本身也在世界法律史上获得了不可撼动的地位。如果我们打开时间的卷轴就会发现,《五月花号公约》 创建了一个先例,即,政府是基于民众的自由意愿而成立的,并且应当依法而治。在这之后31年的1651年,我们才在霍布斯的《利维坦》 中首次见到社会契约论的思想,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更是在这之后近150年。

来源:《文史天地》2015年10期     杨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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