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斯特罗姆的“玻璃之书”

201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是一位诗歌上的禁欲主义者。从实际意义上来说,这是因为特朗斯特罗姆从上个世纪九零年代中风后,诗歌写作已经变成了一种更具象征意味的沉默的言辞;从隐喻意义上来说,诗人的失语可以看作整个时代的写作语境中,诗歌写作已经逐渐被逼迫到了狭路相逢岌岌可危的境遇。

译者李笠1987年第一次拜访这位诗人时,提到了这样一个小插曲。他问到了一位瑞典的知名小说家,特朗斯特罗姆回答说:“他去中国三个礼拜,回来写了一部长篇,假如我去中国三年,我会写一首短诗!”这个段子的含义当然是说明诗人是语言的炼金术师,他为了锤炼诗歌的意象可以浓缩所有的时间:“我站在一间容纳所有瞬间的屋里。”(《途中的秘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审视,我们会用实用主义的眼光说,诗歌的重量显然不及小说的影响。小说的作用不但可以是文学的审美的,还可以是政治的国际的,这些年的诺贝尔奖总有争议之处,究其原因,很多人总觉得它已经脱离了一个文学奖项的存在意义,仿佛一个政治风向标。

我们的时代变化太快,这种迅疾的速度需要一种更为贴近现实的表述方式,那种不假思索,信手拈来,洋洋洒洒,就能下笔千言的情绪性书写更为符合这个时代的精神质地。诗人注定会落后于时代的步伐——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其实是超越时代更为合适。诗人在他的诗歌写作中发出的声音,虽然单调、刺耳,甚至伴随咆哮般的呐喊,但往往更穿透人的心灵。

我们生活中不需要诗人,他不合时宜的声响,总会让人觉得是个异类存在。在我们的国度中,诗歌的作用仅存于小圈子、小团体,成了一种专业化写作方式。但在瑞典,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家喻户晓,足球运动员、工程师、家庭妇女、走在街上的普通人都能复述他的诗歌。特朗斯特罗姆全部的诗歌只有二百多首,但如果每首都能被人吟诵,这才是对一个诗人最大的荣耀吧。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永远大于诺贝尔奖。

“我听见我们扔出的石头/跌落,玻璃般透明地穿过岁月。山谷里/瞬息迷惘的举动/叫喊着从树梢飞向树梢”。(《石头》)这样的石头,是言辞的石头,它的重量需要的是时间的秤砣。小说家穆齐尔在他的诗人札记中,把诗人定义为“最强烈地意识到自我在世界上以及在人与人之间是个无可救药的孤独者”。这种存在的孤独感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在友谊和爱情中都能感觉到厌恶的气息,这一气息使每一个生物与其他生物疏离,构成了个体的那种痛苦虚无的秘密”。诗人与这个浮躁的时代格格不入的原因就在于,他没法与人们交流和沟通,失语似乎是诗人的常态,而特朗斯特罗姆的病症只不过凑巧迎合了这种时代失语的精神隐喻。

迷失与孤独、秩序与安全、黑暗与太阳、死亡与囚徒构成了特朗斯特罗姆写作中特有的诗歌意象。瑞典的文学批评家爱莎·贝克曼曾列举了阅读特朗斯特罗姆作品的十大理由,主要有大自然、太阳、梦境、世界、死亡、音乐等等。其中的太阳常常出现在特朗斯特罗姆的作品中,黑暗和夜晚可能看似更常见,但如果你细细品味,那金色的太阳正照耀着人们的生活。他的太阳是温暖而仁慈的,但有时也令人恐惧,它发热、发光、发亮。“我不写上帝,而写太阳。”特朗斯特罗姆曾这样说道。

在中译本《特朗斯特罗姆诗歌全集》中,按照年份收录他的诗集与散文的一个好处,我们能从中窥探出一种悄然的变化。比如他早期的作品,尤其是他在1954年,23岁出版的第一部诗集《十七首》中,梦境是一种强烈的意象:“醒,是梦中往外跳伞/摆脱令人窒息的漩涡/漫游者向早晨绿色的地带降落”。(《序曲》)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宣称自己最难忘的经历是在清醒时发生的。特朗斯特罗姆则不然。对他而言,梦境是同样丰富而重要的。他打破常规,使得我们从梦中跳下,跌落到醒来的生活中,我们的生活似乎是颠倒过来!年复一年,他把梦境融入到所有诗集中。而随着年龄见长,他诗歌中的黑暗与死亡的意象似乎愈来愈多,正如爱莎所言,在特朗斯特罗姆的作品中,死亡常常是鬼鬼祟祟、令人不快的。我们人类在生活,而死亡却在吞噬生命的时间。

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最早是由北岛翻译成中文,北岛并非翻译家,特朗斯特罗姆的中文译者主要有两位:李笠和董继平,前者译自从瑞典文,后者转自英文版本。当然从翻译的角度来说,尽管译文上有参差不齐的水平,但是我们希望有更多的译本出现,对诗人来说,译本的丰富方能更好地从多方面诠释诗人的情感与诗歌的语感。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2-07-13     思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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