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是亚洲文化的一种特殊魅力,在我国内地、台湾和香港,夜市有各种便宜商品及地方美食,吸引着无数本地人与游客去游逛。
中国过去的城市,有严密的坊里制,本来没有夜市。西汉长安城,其城市规划严谨:“室居栉比,门巷修直。”《汉书》中记张敞曾令:“吏坐里闾,阅出者,污赭辄收捕之,一日捕得数百人。”里应当是封闭的,只有通过里门才能进出,有管理的吏去“阅出者”,而进行抓捕。到唐代建坊市制,所谓“坊”是将城市划分成封闭的地理空间,居民分区居住,相对独立。唐代早期管理严格,市要在日落前完结“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如汉代一样,黄昏按时关闭坊门,晚上宵禁。
但唐中期以后商业繁荣,晚唐打破坊市制限制,产生夜市,成为一种中国的民间文化。《长安志》:崇仁坊“一街辐辏,遂倾两市,尽夜喧呼,灯火不绝”。晚唐长安崇仁坊开始出现夜市,并逐渐发展到洛阳、开封、扬州等大城市,王建《夜看扬州市》诗:“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升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张籍《送南客》诗:“夜市连铜柱,巢居属象州。”均可见夜市的盛况。郑熊《番禺杂记》:“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原来到海边也有所谓鬼市,只在夜间有。
宋代工商业更为繁荣,当时的开封夜市兴旺,原来隋唐运河开通,汴河漕运的发达,汴州商业开始发达,“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由此可见,那时已出现了通宵夜市。开封在北宋定为首都汴京,宋太祖干德三年 (965年) 四月,下诏“令京城夜漏,未及三鼓不得禁止行人”。出现了从五更营业到天亮的“鬼市”,如:“潘楼……东十字大街,曰从行裹角,茶坊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可见开封已成为不夜城。
靖康年间,金攻陷汴京,灭北宋,孟元老写笔记体散记文《东京梦华录》,完稿于南宋绍兴十七年 (1147年) ,他自幼追随先人宦游京师,住在汴京城西的金梁桥西夹道之南,直到靖康之祸,一共住了23年。耳闻目染东京之繁盛,北宋亡后,避居南方,“避地江左,情绪牢落,渐人桑楡,暗想当年,节物风流,人情和美,但成怅恨在。”在亡国之痛中追述北宋都城东京开封府城市风俗人情。其中有不少当年夜市的描述。孟元老记载:“灯宵月夕,雪际花时……举目则青楼画阁,繡戸珠帘,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目,罗绮飘香,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会寰区之异味,悉在庖厨,花光满路,何限春游。箫皷喧空,几家夜宴,伎巧则惊人耳目,侈奢则长人精神。”
“夜市直至三更尽,纔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寻常四梢远静去处。”那时夜市甚多,有“店铺夜市不可细数”之说。至于其买卖的食物,《东京梦华录》说:“出朱雀门,直至龙津桥。自州桥南去,当街,水饭、爊肉,干脯;王楼前,獾儿、野狐、肉脯、鸡;梅家、鹿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个不过十五文。曹家从食。至朱雀门,旋煎羊、白肠、鲊脯……直至龙津桥须脑子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可见至今现代夜市也正是承接这些便宜小食传统。
北宋苏东坡就曾写诗句“龙津观夜市,灯火亦煌煌……不知京国喧,谓是江湖乡”,龙津是汴京一桥的名字,而这句也的确是描写汴京夜市,表达出开封夜市的灯火辉煌与喧哗。
金灭北宋后,宋室与中原人口南迁,南宋首都临安人口多达百万,大街小巷店铺林立,早市、夜市“买卖昼夜不绝”。还有各种小贩、货郎叫卖,非常热闹。据南宋学者吴自牧《梦粱录》记载,“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冬月虽大雨雪,亦有夜市盘卖。至三更后,方有提瓶卖茶。冬闲,担架子卖茶,馓子、慈茶始过。盖都人公私营干,深夜方归故也。”“大街关扑”有各种食物,以及“细画绢扇”。
到元宵节更为热闹:“十五夜,帅臣出街弹压,遇舞队照例特犒。街坊买卖之人,并行支钱散给。此岁岁州府科额支行,庶几体朝廷与民同乐之意……府第中有家乐儿童,亦各动笙簧琴瑟,清音嘹亮,最可人听,拦街嬉耍,竟夕不眠。更兼家家灯火,处处管弦,如清河坊蒋检阅家,奇茶异汤,随索随应,点月色大泡灯,光辉满屋,过者莫不驻足而观。及新开门里牛羊司前,有内侍蒋苑使家,虽曰小小宅院,然装点亭台,悬挂玉栅,异巧华灯,珠帘低下,笙歌并作,游人玩赏,不忍舍去。诸酒库亦点灯球,喧天鼓吹,设法大赏,妓女群坐喧哗,勾引风流子弟买笑追欢。诸营班院于法不得与夜游,各以竹竿出灯球于半空,远睹若飞星。又有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装,竞夸华丽。公子王孙,五陵年少,更以纱笼喝道,将带佳人美女,遍地游赏。人都道玉漏频催,金鸡屡唱,兴犹未已。甚至饮酒醺醺,倩人扶着,堕翠遗簪,难以枚举。至十六夜收灯,舞队方散。”
清明节又有一番热闹:“此日又有龙舟可观,都人不论贫富,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虽东京金明池未必如此之佳。酒贪欢,不觉日晚。红霞映水,月挂柳梢,歌韵清圆,乐声嘹亮,此时尚犹未绝。男跨雕鞍,女乘花轿,次第入城。”中秋节时亦非常繁荣:“此夜天街卖买,直到五鼓,玩月游人,婆娑于市,至晚不绝。盖金吾不禁故也。”
唐宋夜市,是中国城市里坊制的重要转型,汉代与唐前期之里坊,其格局如白居易诗所言:“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诸坊“棋布栉比,街衢绳直,自古帝京未之有也”。城市都是四方井型,有墙包围,且晚上宵禁,坊门紧闭,人人不得出大街之上。如李合群所言:“这种严格的里坊制度以强化城市管理、防范盗贼为目的,却给市民生活、生产及人际交往带来了诸多不便,于是,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唐代中期以后,长安城内侵街建房、坊内开店、开设夜市等破坏里坊制的行为不断出现。”
夜市的出现,是在唐中期,有各种侵街、毁墙及不理夜禁的情况出现,随着经济发展及人口增多,这种严格管制的秩序无法执行,各种民办商业活动,在空间上延伸到不同的坊内,或在一些地点集中,时间上则延伸到晚上,终至夜市出现。宋代夜市已成,人人晚上再无限隔,自由流动,城市格局渐转变,为中国城市由王权操控的封闭型,转向庶民流动开放型的过程。夜市的繁荣代表了庶民自由流动的空间,渐产生了一种公众空间,公众空间的出现成为走向现代化的开始。
明以后城市的夜市也发展到古代社会的鼎盛阶段,因明代经济繁荣,对于商贾包容,平民若不走知识分子当官之路的,很多竞相从商,商业力量扩大,让明代的城市夜市更繁荣,成为大众化的夜市。普通市民的生活也逐渐奢靡,夜市除了买卖,也成为享乐的场所。明亡于清之后,清代康熙年间,天下大定,夜市也得到恢复,是明代夜市的继续,城市商业的繁荣与城市经济机能增强,清代发展更繁荣的城市经济。
然而清代北京有宵禁,防止盗贼隐藏在大街小巷之内,在北京很多街巷道口,设立了木栅栏。夜市也一时停止了,北京黄昏来临,鼓楼7点后敲定更次,九门提督衙门派巡更人出来巡街,日间繁华的市如“珠宝市”“大栅栏” (前门外路西廊房四条) ,在这时候关闭了栅栏,由“商团”自己请的园丁巡更,把守栅栏。至民国时期,1924年9月,九门提督衙门巡更才取消,1935年,珠宝市、大栅栏的关闭栅栏、巡更等宵禁活动也逐渐取消。
但夜市仍是出现,就是清末国势衰弱,管理松散,人民又在深夜时做买卖,前门大街已有夜市。北京也在一些地方出现鬼市,是买卖旧物之所在,一般名为“小市”。如东晓市于清代时在崇文门外药王庙逶西,半壁街南东,先以售卖沽衣为主,后也卖各珍奇物品,因皇室贵族的纨绔子弟,会将家藏古玩珍宝偷出换钱,更有假货蒙人。东晓市既是个旧货销售市场,又是各种行贩搜购原材料或商品的货源集散地。这就构成了“鬼市”的特点。
崇文门是一经济繁荣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教授郄志群指出:“在崇南经济带上各种商贸形式并存,有早市、夜市、灯市、庙会,成为坐商与行商的重要补充。清北京地方官府将崇外大街化为早市,崇外药王庙为果子市,崇文门、正阳门大街、珠市口三处夜市均按官府规定开市贸易。”
现代的夜市
现代城市建立以后,早期城市人口集中,在城市中心区旁边,黄昏开始各种小贩摆卖,渐成夜市,随着新城市建立,人口移向外围,旧城区集中了劳动阶层和移居的民工,旧城中的夜市占据了市中心附近一些历史性的道路,成为民工赚钱养家,以及购买便宜货品与饮食的地区。但因旧区的历史性及夜市的民间特式,夜市又成为游客晚上游逛之处而兴旺起来。
夜市是一个特有的民间文化公众空间。由于夜市原本是自由流动的聚合,不属原初之规划,在现代大都会各种永久性的规划中,具有流动与暂时的松动性,终使政府规划了夜市,其摊档仍是在不断改变之中,这种临时与散漫自在性,反而成为城市中特有的魅力,不论本地人或游客,都爱来感受在挤迫中那份悠闲自由。人们在夜市感受的是“自由”“释放”,或暂时脱离平日工作的劳累,且与同来逛夜市的大众产生一种融合的感觉,因而顾客们也不在意于拥挤、闷热的夜市中,与陌生人共享桌子,在各种看似随意摆放的矮桌、矮椅中吃不同小食,象征人与人的亲密性。
后期现代的临时城市主义
从理论来说,夜市可说是巴门 (Zygmunt Bauman) 等一批学者所谓的临时城市主义 (Temporary Urbanism) 。
巴门 (Zygmunt Bauman) 主张如今是后期现代 (latemo dernity) 的年代,他称为“液态的现代性” (liquid modernity) ,其特性是个体感到不确定感 (uncertainty) 及“内在私有化的矛盾感” (the privatization of ambivalence) ,就像液态流动不定,人的角色与社会地位常变化,生活不安定,他描述之为由固态到液态,后期现代化的混乱使人游移不定。固态的现代性是相信控制与秩序,人在这时期一切都有固定规则,一切都安定,而变化只是短期的,但后期现代性时代来临,社会形式瓦解,一切迅速变化,变化已成人生的常态。在液态化的无常中,城市也可有很多随时调动的变化,而适应这形态。
这就开始临时城市主义的探讨,彼得卑斯撒 (Peter Bishop) 及兰斯利威廉斯 (Lesley Williams) 写《临时城市》 (The Temporary City) 一书,特别提出在当今的城市,须有很多临时设计,他们认为:“临时城市是由个体设计的空间,……通过临时的活动,可容许个体在这企业控制的非人化世界中有空间……在21世纪,临时性活动可以给予我们自由创作性、流动流畅性及灵活性,由此也可抵制20世纪那种控制观点。”他们开始在一个城市空地中,流动地建起不同临时空间,做些小买卖、小艺术设计、小表演,甚至几个人看的小电影院等。与政府合作,使城市更方便及更有美感,成为一个更新城市的运动。
有趣的是,西方这种后期现代的临时城市主义,与中国夜市的实践是如此接近,夜市是在王朝后期社会松散时,人们每晚自发临时占地做买卖,且具有高度的自由性和创作性,早上即散去,确是临时城市的特点。夜市在唐朝后期已由中国人民自发创造了,是中世纪至近代的中国临时城市,且在现代已成中国城市的特有性格和市民创作的一部分。
来源:《北京规划建设》2018年第04期 梁燕城